环境文明
秩序文明
服务文明
礼仪文明
各部、委、办、局、街道、镇文明办(或相关科室):
现将沪文明办(2009)17号文件发给大家,请各部门和单位按文件精神与下列要求做好今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有关工作: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
2、4月28日前将宣传动员和推荐(包括“何时推荐了谁”以及相关事迹材料)等两项组织工作情况报区文明办。
3、4月30日前将网上评议(包括何时组织评议、组织了多少人次)的工作情况报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