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努力把长宁建设成为经济集约高效、社会公平和睦、文化多元包容、生态环境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区。”目前,全区上下都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积极努力,奋勇拼搏。
法治是文明的重要内涵,“社会公平和睦”须有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因此,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当务之急和重要任务。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长宁人”的共同参与、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向全体“长宁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文明可爱的“长宁人”。学习法律是培育法律精神的前提,是我们共创文明城区、共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中学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争当学习法律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长宁人”。充实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石。我们要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办事的“长宁人”。自觉守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理性表达意愿诉求、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现象,积极为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出谋划策,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长宁人”们,让我们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把法律知识、法治观念融入到我们的一言一行中,争做文明可爱、守信明理、依法办事的“长宁人”。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
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