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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等三区试点建立青少年犯罪工作数据库

发布日期:2012-05-29 点击数:323

    未成年人犯罪率因统计“缩水”的尴尬今后将不再。本市将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核心指标体系研究,首先在宝山、长宁和黄浦三个区试点进行,半年后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犯罪工作数据库。
    “目前上海未成年人犯罪率万分之十二点一这个数值并不准确,事实上应该大为增加。”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核心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负责人介绍,我国及上海市青少年犯罪预防各部门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理解和界定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年龄范围的划定存在很大争议,这造成了统计结果的偏差。
    目前本市公、检、法、青保等部门均只使用“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年龄范围是指18周岁以下的人;而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对象则是“青少年”,年龄界限为16―25周岁,这两方面存在统计上的错位。
    该负责人指出,今后在试点的宝山、长宁和黄浦三个区,公安、检察院、社工等将统一标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监测体系和准确的数据库。
(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