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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聚焦文明”长宁区主题摄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点击数:378

     为全方位反映长宁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大力推进长宁区“精品城区、活力城区、绿色城区”建设,特举办“聚焦文明”长宁区文明创建摄影大赛。
    一、目的意义
    全面反映城区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全面反映“环境文明、服务文明、秩序文明”的文明新风尚,全面反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机关摄影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等文明传播志愿者弘扬文明、传播文明、引领文明的作用,为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
    聚焦文明
    三、主办单位
    长宁区文明办、长宁区机关党工委、长宁区机关摄影协会
    四、拍摄题材
    作品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主要是近年来各系统、各单位、各街道(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各行各业志愿者开展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身边发生的好人好事,以及街镇、行业、单位、家庭、居民的文明风采。创作主题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五、作者要求
    以区机关摄影协会会员为主要参与对象,适当吸引区内摄影爱好者参加。
    六、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至2012年6月15日
    七、投稿说明
    一律提交7寸纸质照片以及与纸质照片内容相同的大文件光盘(作品标题与作者必须与纸质照片完全相符),作品背面须注明标题、作者、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光盘文件必须大于2M。如因文件过小而影响作品评审和后期展出效果,将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以及所获奖项。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八、收稿地点
    长宁区愚园路1136弄60号3楼
    长宁区机关摄影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15316
    联系人:陈忠魁 13901733967
    吴静宇 13916170513
    潘逸群 13816451642
    九、活动说明
    (一)活动设个人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优秀作品将于7月份进行集中展示、交流。
    (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复制、展览,报纸刊载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作品不退稿。
    (五)活动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长宁区文明办
    长宁区机关党工委
    长宁区机关摄影协会
    2012年4月23日